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宣传推广“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典型做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和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培育先进典型,促进示范引领,推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交易最公平、服务最便捷、流程最科学、监管最有效、效果最明显”目标,拟对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典型经验”品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持续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典型做法》,搭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比学赶超”的展示平台,厚植催生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发展的环境和土壤,形成“持续推进、相互借鉴、典型带动、争创一流”的局面,推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走到全国前列。
二、做法内容
主要宣传推广在树立“勤勉敬业、追求卓越”一个理念,实施“十个新突破”行动,努力实现“五最”目标中形成的典型做法。
(一)制度规则方面。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优化交易流程标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应进能进”等方面形成的典型做法。
(二)平台服务方面。在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标准化建设、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平台电子系统建设、交易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全省重点项目、创新金融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典型做法。
(三)监督管理方面。在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价,发挥社会力量、“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协同监管等方面形成的典型做法。
三、报送要求
典型做法既要符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又要有地方特色,应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做法应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点任务、突出问题等,能够有效促进公共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公平交易,起到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做法要紧密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既要有相关数据支撑、事实依据,又要有措施办法、取得成效,要对典型做法进行总结提升概括,做到有深度有高度有力度,避免泛泛而谈。
(三)逻辑清晰、言简意赅。做法材料要逻辑清晰、结构分明、言简意赅,讲实招、讲干货,分为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两部分,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左右。
四、做法运用
(一)典型做法被省发展改革委采纳后,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编制《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典型做法》进行印发,并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
(二)对于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观摩学习;对于创新性强、亮点鲜明的典型做法择优按程序报送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典型做法报送时间不做具体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可随时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邮箱,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熟一期,印发一期。
联系人:朱磊,0531-51783207;邮箱:sdsggb@shandong.cn;传真:0531-51783210。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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