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发展改革委、妇儿工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关于建立山东省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机制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2〕792号)要求,经研究,将济南市等7个设区市和龙口市等3个县级市纳入第一批山东省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为广大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让儿童成长得更好,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相关市发展改革、妇女儿童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今后批次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将从培育名单中择优推荐。
三、各市要及时总结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办法,加强工作交流和成果宣传,具有重大创新的建设模式和有益做法,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
附件:第一批山东省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第一批山东省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名单
济南市
淄博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日照市
聊城市
滨州市
龙口市
寿光市
曲阜市
注:以上按照行政区划排序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