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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6 09:00:00

       编辑:招聘职聘

    阅读:4692

    评论:0

    [摘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单位及名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工作总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

    指导全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承担全省林业涉外项目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省林业行业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间贷款、赠款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指导和服务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承担全省林业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商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和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和管理。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4

    承担全省森林资源、沙化、荒漠化、石漠化、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为全省林业发展、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及林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检查验收等提供服务;组织林业监测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为全省林业调查规划、监测等提供行业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数据库及信息档案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省林业生态环境监测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

    组织开展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宣传、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省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指导《绿色天府》杂志编辑。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22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以及定向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名。2023年8月16日9:00至2023年8月22日17:00,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选调单位或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用人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8月24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3〕539号文件,笔试1科缴费50元。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岗位调整。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3年8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向社会公布,相关报名费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缴费时的账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5日至9月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4:1。

    笔试共1科,由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3年9月2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2日至9月24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2023年9月26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可于2023年9月28日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2.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4: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公布。

    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⑦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结构化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专业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集体讨论确定顶岗试用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2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用人单位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局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政策咨询电话:

    18290246825、13540018926(四川省林业工作总站)

    028-83189559(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劳动人事处)

    028-83364425(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028-8322251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

    18881452528(四川省林业工作总站)

    028-83182770(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纪委办公室)

    028-83313619(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028-8336405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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