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青政办〔2022〕66号),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2021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青政办〔2021〕110号),从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提升卫生健康法治与综合监管水平、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等9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以下简称《国民健康规划》)(国发﹝2022﹞11号)精神,重点从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健康产业、强化国民健康支撑与保障7个方面安排部署全国卫生健康体系重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民健康规划》精神,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落地,省卫生健康委结合省情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分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科学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生命周期保障人群健康、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加强健康产业发展、提高健康支撑与保障水平7部分重点任务,共提出28项具体措施。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以《国民健康规划》内容为基础,融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设定的目标任务,提出方法路径、具体措施及阶段目标,对于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7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科学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三是全生命周期保障人群健康,四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五是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六是加强健康产业发展,七是提高健康支撑与保障水平。
28项具体措施:包括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行动,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能力,落实慢性病防控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稳步实施全民健身发展战略,完善生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妇幼健康,强化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重视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中藏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社会办医,推动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人才教育培养机制,推动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发展,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三、《若干措施》出台的意义
《若干措施》对《国民健康规划》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实化。明确提出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施全省鼠疫重大传染病监测哨点建设项目,开展青南和环湖支医行动,全力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实施中藏医药康复能力提升项目等内容。同时,《若干措施》促进了《国民健康规划》与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并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相互补充,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一同部署,一体推进,牵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见行见效,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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