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执法、坚决守法,在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满足企业需求的同时,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2022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何冠军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近年来,云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了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全省经济总量从2012年全国第24位上升到第18位;今年上半年再提升1位、居第17位。排名提升的背后,云南坚定不移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不可或缺。《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云南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法治化方面还存在短板。《条例》在国家上位法的基础上,立足多年的实践探索,把全省各级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新性举措上升为专门行政法规,体现为系统化、规范化的条款,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同时,《条例》扎根云岭大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破解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完善制度机制的层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以法治硬举措更好地服务营商软环境,对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条例》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方向,回应了企业开办和经营过程中关切的问题,还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规定了相应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和鼓励探索创新的容错机制,要求政府部门不得以机构调整为由违约毁约,不得进行与法治规定相违背的行为。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执法、坚决守法,在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满足企业需求的同时,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坚决杜绝执法、处罚一刀切等问题,自觉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才能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位,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真实力量。
天下事作于细,也成于细。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标尺,不是相关部门、单位的自我感觉,而是企业和群众的真切感受。比如,办事是否顺畅、承诺是否兑现、服务是否高效、态度是否热情等等。点点滴滴,都影响着群众的感受与心情,决定着市场主体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是营商环境的现实体现。坚持问计于民,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呼声,从每个细节入手,推进政务服务不断改革、优化,保持服务的温度,法治硬举措才能成为营商软环境的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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