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中国双创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010—53684885
  •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6-01 00:00:00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河南双创平台

    阅读:3838

    评论:0

    [摘要] 5月26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

    526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更好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结合我省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印发了《通知》。

    二、主要政策内容

    《通知》分为七个部分,主要涉及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五项政策,并对切实防范基金风险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提出两项明确要求。

    (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确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

    (二)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金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

    (三)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培训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四)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五)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三、政策创新特点

    (一)稳岗返还比例更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

    (二)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更广。领金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三)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1%,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0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四)针对特困行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上述5个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执行。

    (五)切实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根据“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规定,“保障范围为202211日至12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2021年底,我省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2年,但为切实实施失业人员兜底保障政策,在充分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和舆情压力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克服困难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为此,我们切实制定了待遇标准,清晰确定了保障范围,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发放2022年度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9号)执行。

     

     

    附件:

    1.《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

    2.《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

    3.《关于发放2022年度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9号)

     

     

     

     


    [声明]本网站在其他媒体、网站中摘录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等,都注明了稿件来源。被选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的作者,如认为直接摘录不妥,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当即删除等妥善处理。
  •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全国
        友情链接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网 网信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 中国经济网 光明网 求是网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新闻网 腾讯网 搜狐网 新浪网 网易网 凤凰网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国政府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工信部 人社部 住建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国资委 中科院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职业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中国双创是传播和交流中国创新创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双创与政府、高校、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深度联合,为“工、农、兵、学、商”提供权威的创新创业政策解读,精准专业的数据服务,个性化推荐引擎,共享技术、人才、金融、市场、信息等。

        版权说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双创”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双创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0086-01-53684885

        传真:0086-10-63343583

        媒体合作:0086-10-53397606

        品牌活动合作:0086-10-53397606

        广告合作:0086-10-63343583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2000元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余额(: ¥)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尽快设置支付密码 去设置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