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以及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6月23日,省教育厅召开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第二次工作调度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王碧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碧海强调,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重点是在推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上探索新路子,是民族地区提高教育质量、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各项目县、项目校要把项目定位在先行先试、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上,在探索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有效途径上试点,在探索培育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学校和优秀教学团队上试点。
王碧海指出,项目要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团队。一方面是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组建若干校内团队,可以是教学团队、班主任团队、管理团队等,还可以围绕项目的某一项任务或某一个问题等来组建团队,另一个方面是立足开放共享组建若干的跨学校团队。可以依托学区校、集团校、联盟校以及组团帮扶、对口支援等资源,建设若干跨校的班主任、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团队和名师名校长师徒团队。
王碧海强调,项目县要切实落实项目推进管理的主体责任,理顺管理服务机制。要立足项目任务清单,围绕质量提升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大胆探索创新,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质量管理保障的各项制度措施。各市(州)要督促项目县落实专项资金到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照《贵州省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王碧海对省项目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项目调研指导要常态化,要做到经常有人在项目校督促指导;二是要建立项目的定点定校指导机制,发挥专家优势,由领头责任人组建不同学科领域组合团队去定期指导,培育典型;三是加大项目调度、项目培训与研讨交流力度,项目办要及时沟通,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计划,超前准备安排。
省教育厅民教处通报项目实施以来工作情况。基教处、督导办、教师处、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处室职责提出意见建议。教科院负责人主持会议。7个市(州)教育部门和黄平、三都、望谟3个项目县教育部门作会议发言。会议还就项目评估验收方案的起草进行说明并征求意见。
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代表,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及遵义、铜仁、安顺、毕节市7个市(州)分管局长及项目负责人、46个项目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