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中国双创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010—53684885
  • 体育仲裁制度落地 及时公正解决纠纷

    2023-01-06 00:00:00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广东双创平台

    阅读:9111

    评论:0

    [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称《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称《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其中突出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时也为体育仲裁、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实施全民健身战略

      《体育法》是体育领域唯一一部专门的法律。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褚波介绍说,《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时隔27年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全面的、系统的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重大的、基础性的、整体性的问题,对构建完善体育法律规范体系进行了通盘考虑和系统规划。

      新《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的开展涉及方方面面,新《体育法》都给出了具体指引。

      在第八章“保障条件”中,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开放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全民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大众“去哪儿健身”的难题。同时为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运动提供特殊保障,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

      新《体育法》还明确全民健身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其中规定,除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区组织也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

      少年强则国强。新《体育法》在总则中增设第10条:“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该条从宏观层面凸显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性地位,进一步强化了体教融合理念。

      广东省体育局青少处处长王俏飚表示,把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身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方面从法律层面保障、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另一方面把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并列,深刻阐明了青少年体育与学校体育的辩证关系,这充分体现了国家重视青少年发展、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战略性意义有了更加深入、全面和准确的认识。

      新《体育法》第三章共15条,其中10条直接规定学校的相关职责。“开齐开足体育课”“鼓励学校组建运动队、俱乐部……有条件的可组建高水平运动队”等,既约定了学生校内体育活动的“量”,也对高质量发展学校体育提出更高要求。

      科学合理地设定体育科目考核机制,对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体育法》规定:“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行为主体上升为“国家”,考核机制由升级为“统一水平考试”,明显提升了体育科目在各学科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设立第三方仲裁机构

      伴随着体育的产业化、商业化发展,相关纠纷越来越多。新《体育法》修订前,中国一直未设立体育仲裁机构,体育纠纷多通过体育单项协会内设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解决,而非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缺乏独立性、公正性,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体育仲裁机构,体育纠纷就没有独立的第三方‘法官’。比如以往某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受到了该协会的处罚,但运动员不服,也只能通过协会内部的仲裁委员会裁决,协会相当于又当‘被告’又当‘法官’,裁决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广东省律协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委副主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邹耀明表示。

      新《体育法》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外部体育仲裁制度,增设的“体育仲裁”章节,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现状,对于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该章节虽然只有10项条文,但涵盖了体育仲裁的独立地位、体育仲裁范围等基础性内容,框架较为完整,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设立体育仲裁机构的另一个好处是,对于体育行业内部的一些处罚决定,若受罚者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将体育仲裁的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让公正、公平的处罚结果得以落实。”邹耀明说。

      加强运动员权利保护

      新修订的《体育法》从体育竞赛管理、运动员权利保障、职业体育规范与促进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竞技体育条款。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宋亨国撰文指出,此次《体育法》修订,对竞技体育的法治化发展进行了总体设计。新《体育法》竞技体育部分总共有14条,其中以“国家”作为法律主体推动实施的有11条,内容涵盖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发展、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等核心内容。

      运动员权利保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新《体育法》规定对运动员实行科学、文明的训练,维护运动员身心健康;依法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运动员选择注册与交流的权利;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升学方面给予优待;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次《体育法》修改坚持了‘延续合理,改变不合理’的思路,对竞技体育的内容进行了完善。竞技体育不是完全推向市场,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引导和监管,要实现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评价道。


    [声明]本网站在其他媒体、网站中摘录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等,都注明了稿件来源。被选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的作者,如认为直接摘录不妥,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当即删除等妥善处理。
  •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全国
        友情链接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网 网信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 中国经济网 光明网 求是网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新闻网 腾讯网 搜狐网 新浪网 网易网 凤凰网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国政府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工信部 人社部 住建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国资委 中科院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职业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中国双创是传播和交流中国创新创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双创与政府、高校、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深度联合,为“工、农、兵、学、商”提供权威的创新创业政策解读,精准专业的数据服务,个性化推荐引擎,共享技术、人才、金融、市场、信息等。

        版权说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双创”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双创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0086-01-53684885

        传真:0086-10-63343583

        媒体合作:0086-10-53397606

        品牌活动合作:0086-10-53397606

        广告合作:0086-10-63343583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2000元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余额(: ¥)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尽快设置支付密码 去设置
        其他支付方式